本報訊(記者趙野)未經作者允許,擅自將博文上傳至自己結婚的網絡空間,甘肅某網絡公司惹上官司又賠錢。12月16日記者獲悉,經城關區人民法院調解,甘肅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給付原告曹某每篇文章補償金1000元。
  曹某系新浪女性情感十大草根寫手,新浪博客網名“夏季紫羅蘭”,以撰寫女性情感文章類型而受到網民追捧。2012年3月,曹某以甘肅某系統傢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上傳其34篇文章為由,將該網絡公司訴至城關區法院。曹某訴稱,在開通博客之後,為防止博文被侵權,在博客中聲明“博文版權所有,未經博主書面允許,謝絕一切個人、網站、紙媒轉載。如有任何轉載引用請預先協商並獲取授權。剽竊必究!”2012年3月間,被告在其所經營的網站擅自上傳原告原創文章34篇,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,被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。
  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經營的網站擅自轉載曹某博客文章,侵犯了曹某的著作權,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。據上,經城關區法院對被告釋法明理,耐心細緻地做調解工作,雙方達成前述調解協議。  (原標題:擅自轉載他人博客文章網絡公司賠償作者3.4萬室內裝潢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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