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  本報訊(記者張文凌)“社會組織不僅成為就業和社會服務的新平臺,而且在一些重要的社會事業和公共事務,如扶貧開發、教育、文化衛生體育等領域,正成為一股不可低估的社會治理力量。”鑒於目前社會組織的發展態勢,在不久前召開的雲南省兩會上,雲南省政協委員、雲南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理事長沈光鑫建議,“在政協委員中增設社會組織界別”。
  鑒於社會組織所具有的非營利性、民間性、公益性和社會服務性,在社會公共生活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,沈光鑫等政協委員建議,在政協委員界別中增設“社會組織”界別。“以此加大對社會組織、社會工作者的引導與培育發展力度,為社會組織、社工隊伍提供意見、訴求表達機制。”他說。
  去年9月,雲南省委下發了《關於大力培育社會組織加快推進現代化社會組織體制建設若干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《意見》引起了社會極大關註,尤其是《意見》宣佈“政府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場”,“除發生重特大災害外,不再參與社會募捐”,此舉受到社會的高度贊揚。
  《意見》還表示要增加社會組織代表在黨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中的比例,探索在政協中設立社會組織界別。建立重大決策徵詢相關社會組織意見制度。
  同時,《意見》還指出,將在省、市、縣三級設立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專項資金,重點扶持經濟社會發展急需培育的各類社會組織,如公益慈善、行業協會商會、城鄉社區服務、科技文化等。同時提出,凡是社會組織能夠辦的事項“能轉盡轉”,逐步將社會不應行使和可由社會組織承擔的事務性管理工作、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,轉移給社會組織。建立以項目為導向的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制度,制定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管理辦法和年度購買服務目錄,並將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經費納入財政預算。
  據悉,雲南目前有各類註冊的社會組織1.6萬餘個,未註冊的自發草根公益團體更是不計其數。社會工作從業人員已呈高速發展態勢。  (原標題:在政協增設“草根組織”界別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rb60rbeyo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